投資者保護是資本市場的永恒主題。5月15日,證監會在北京舉辦2024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吳清在活動上致辭時表示,投資者是市場之本。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領域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具體體現。
“保護投資者是證券監管的首要任務,也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繼續給予大力支持。”吳清表示。
如今,我國資本市場已擁有全球規模最大、交易最活躍的投資者群體,投資者總數超過2.21億,其中99.76%為個人投資者。在個人投資者中,持股市值在50萬元以下的小微投資者占比達到95.99%。這是我國資本市場活力的重要來源,也是市場功能正常發揮的重要支撐。只有廣大投資者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才能有牢固的根基,從而真正實現穩市場、穩信心。
筆者認為,加快完善投資者保護的制度機制,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和法治環境,讓投資者切實感受到市場的公平正義,可繼續從三方面下功夫。
其一,進一步加大證券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自新證券法實施以來,大幅提高了行政處罰力度,建立集體訴訟制度,我國打擊證券市場違法犯罪活動進入新階段。5月15日,證監會集中發布《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10號》《關于完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深入推進訴源治理的工作方案》以及相關自律組織、投保機構業務規則等10項與投資者保護密切相關的制度規則,持續完善證券執法體制機制建設。
在此基礎上,可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豐富懲戒手段和方式。同時,還應進一步明確各市場主體的責任義務和行為邊界,強化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違法行為終身追責制度。
其二,進一步健全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不斷提高違法成本。
近年來,我國證券市場民事賠償制度不斷完善,如開展證券行業仲裁制度試點;實施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發布,取消民事賠償訴訟前置程序等,均有效保護了投資者合法權益。
但民事賠償仍存在現實挑戰,比如,當前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案例多為虛假陳述訴訟相關案件,而其他類型的訴訟案例較少,因此全面追責的范圍可以更廣一些,加快出臺針對內幕交易、操縱市場民事賠償等司法解釋,同時進一步強化民事賠償責任,“追首惡”與“打幫兇”并舉,凈化市場生態,持續釋放對證券違法活動“零容忍”的高壓信號。
其三,持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營造健康的市場環境。
上市公司是市場之基,是投資價值的源泉。當前,從上市公司的“入口”到“出口”,監管部門正在建立更加嚴格的制度安排,目的就是堅決把造假者擋在門外。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不僅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也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基礎。
新“國九條”明確提出,“未來5年,基本形成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總體框架。投資者保護的制度機制更加完善”“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資本市場,投資者合法權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護”。
為實現這一目標,唯有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體系和組織架構,不斷豐富投資者保護的“工具箱”,進一步鞏固價值投資為主流的市場生態,才能切實增強投資者的獲得感、安全感。
(來源:證券日報)